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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辉落地之后,目光看向微微怔住的JR史密斯,淡淡的笑了:“看到了吗,伙计,对付你我根本不用其他的招式。”

说着还用手比了比JR和自己的身高差,裂开嘴笑了。

JR史密斯脸色铁青,203cm的秦辉要比他高上5公分,臂展更是差了有8公分,而论弹跳,秦辉也是能够压得住JR的,于是面对秦辉有着绝对出手高度的干拔,如果没有冲刺的准备的话,他是很难直接影响到秦辉投篮的。

如果有下一次的话,JR估计也只能用用遮眼神功来试试能不能干扰到秦辉的投篮命中率了。

“shit!”JR愤愤道,看着秦辉跑回防守半场的背影,他内心的那一丝轻视已经打消了。

这不是一个我轻易就能打败的家伙。

这是JR史密斯现在的想法。

当然,几分钟之后,他又会有不同的想法了。ωωw.

场上两队的主角当然不是秦辉和JR,而是真正拥有巨星光芒的科比和安东尼。

两人的大战仍旧在继续,不过相比起来,湖人队的球权轮转是要多过与掘金的,掘金队的更多球权会交给安东尼,每个人似乎都放心这家伙的终结能力。

而湖人队的篮球轮转的更多,只不过最强的终结点是在科比这里,偶尔也会传到内线的加索尔手中,而秦辉则是第三攻击点。

不久之后的又一次进攻中,秦辉再次接到了传球,依旧是面对着JR史密斯,他没有其他的多余动作,再次如法炮制。

尽管JR用出了遮眼神功,却还是没能阻止秦辉的中投,这无关什么技巧,只是单纯的身体天赋压制,只要秦辉的手感没有消失,那这一招就不会失效。

第二节比赛里,秦辉已经有9分进帐了。

之后的掘金的进攻回合中,JR借助着队友的挡拆,甩开了秦辉半个身位,他已经在张手要球了。

掘金队的后卫是昌西-比卢普斯,这家伙可不是个简单的球员,他可是在2004年总决赛中,带领着活塞队掀翻了那支拥有豪华“F4”的洛杉矶湖人,那支活塞队算得上是一支“平民版”的总冠军球队了。

他的余光看见了张手要球的JR史密斯,刚准备抬手传过去,眼角的最边缘,他瞥见了一道紫金色身影,经历过无数次球场危局的比卢普斯立即将真传变作假传,击地传给了离着JR史密斯并不算太远的安东尼手上。

那道身影正是秦辉。

掘金队这一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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