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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炸裂,剩下的刀柄也脱飞出去。还没等其反应过来,反身回风枪又是直刺胸口。

谁都不敢说没有枪头便捅不死人,在力量足够大速度足够快的前提下,一根平头棍子照样能在百十斤肉上戳出一个窟窿来。恰恰狼布就有这般的实力,特别是这含怒一击,以胡碾堪堪达到三瓮力门槛,根本就无法躲避。

咻……

又是关键的一箭,孤夜直接踏在庖硕的盾牌上,借着其上举的力道整个人几乎跃在了半空,如此一来才能使得视野不被遮挡。箭如流星,激射向狼布的右肩胛骨,若是对方不闪不避,这一击便能废掉其半边身子,那只持枪的胳膊当然也就不可保。而事实是,目标人物耳朵微不可察的耸动了一下,立马便放弃自己的攻击招式猛侧跨几步闪开了出去。

果不其然,孤夜对于这样的结果是早有预料的,只不过之前是猜测,现在基本上算是证实了而已。若是判断的没有错,前面那个为首的东胡人具备一种类似于动物防备天敌时的第六感。这种能力可以是过人的听觉,也可以是过人的嗅觉。M.

一箭不中,再发一箭,接着是双箭齐发,三箭连珠,四箭追魂夺魄。深知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孤夜基本上又是把自身的安危交给了蛮九与身边的胖子。他很清楚,要想让身后的弟兄们最后还能剩下来几个,那就必须瓦解东胡人的军心,而要令其军心快速崩溃的最快途径便是干掉为首者。

可平时足以自傲的箭术,此时作用在狼布身上之时效果却是微乎其微。他似乎是可以提前判断箭矢轨迹般,往往到最后关头即将临身的时候便被躲开来。

换做在暗中狩猎模式,对于这种近乎可以预知箭矢攻击方向的感应力,孤夜可以通过精确计算后削切箭杆来做到瞬息改变射击角度,而现在却不行,时间上根本不允许,可以说如今同袍们是在燃烧生命作为代价来作战。以少击多本就是逆势而为可持续性是完全不可预料的。

“胖子,刀来!”

战场上最忌死板不懂变通,都已经证明弓箭对前面那个东胡人起到的作用很有限了,当然就该果断舍弃掉。

庖硕背上麻绳一直是绑着一柄制式长刀的,孤夜除了是个出色的弓箭手外,一套军阵刀法也是自小苦练过来的。在花费的时间上,甚至不少于花在射箭上的功夫。

大盾刚格挡住侧面的挥砍,庖硕顺势将盾牌持平直戳出去,巨大无比的力道即刻将来人的胸口撞出一条凹痕出来,怕是整条胸椎骨都被击碎掉。

“孤夜接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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