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章 乔雨荷之死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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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玉并非盲目自信。
首先这案子就已过了十年有余,想勘察案发现场根本不可能,物证早就被时光催化,只剩下几个人证,也早就被处理掉了。
当父母官想要为所欲为的时候,百姓头顶的天就塌了,他们除了哭泣奔逃,什么都做不了。
孙玉越自信,证明当年的惨案越残忍。
也让乔雨荷越恨。
“孙狗,你是不是想差了?我若是没有证据,怎么可能会坐在这里?”不过二十几岁的年轻姑娘笑地凄厉,“你是不是忘了,你手里还有秦家的玉矿?”
秦家因为发掘了玉矿而小有积蓄,怎么全家出了事儿以后,玉矿就落在了父母官手里,这其中要没猫腻,谁信啊。
孙玉肉眼可见地慌了一下。
但很快,他又恢复镇定,“玉矿是秦枫赠我的,我有他亲自书写的赠矿书,你凭什么因为我有玉矿就定我的罪?”
“再者说,秦家没人了,玉矿不是我的,也会是其他人的。”
不愧是做过父母官的人,狡辩起来层层逻辑,不会留给你任何破绽。
就比如这赠矿书,孙玉手里确凿有,也确凿是秦枫写的,并非作假。
但只有秦家人知道,秦枫是在什么样的时刻写下这赠矿书的——当时他已被炸伤奄奄一息,爹娘妻子却被孙玉挟持,写了,自己死,不写,全家死。
为了老迈的爹娘,为了新婚的妻子,秦枫临死之前都在艰难提笔。
可现在,这份赠矿书,却成为孙玉逃避律法追究的证据。
乔雨荷伏在地上,嚎啕大哭,绝望又无奈。
孙玉见状愈发得意,摸着小胡须道,“乔氏你发疯我不怪你,只要你愿意承认都是你栽赃污蔑,我还愿意接纳你做孙家妾侍,不过不能是良妾,只能做**妾。”
良妾是良家子女为妾,总归是要尊敬两分的。
**妾却是**籍,与签了死契的丫鬟奴仆没有任何区别,说发卖就发卖,只是多了个暖床的功能。
乔雨荷打从下定决心府衙告状开始,就没打算再做孙家的妾。
她扭头森凉凉看了眼孙玉,突然对着郡守大人磕头,“求郡守大人为民妇做主,民妇永不撤销告状,孙玉不定罪,民妇死不瞑目。”
这可不是虚虚地一弯腰,而是实打实磕在地上。
一声又一声,一下又一下。
起初乔雨荷只是额头红肿,很快皮肉翻滚,再后来地面上都是血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