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许默最恨的人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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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如谦觉得自己是被丰京的繁华给刺激到了。
在安水郡时他觉得自己好歹算半个东家,虽然没去悠然居吃过饭,却有出入悠然居的勇气。
可到了丰京,连个牙人都敢从他的胸口跨过去,谁都看出他们的穷酸,他们的畏缩,他们兜里没多少钱。
三百七十两放在安水郡多少家庭都高兴疯了,扔丰京地面上甚至听不出个响。
但丰京真的家家户户都有三百七十两吗?
有钱的人多了,就意味着这片土地上每个人都有钱吗?
郑如谦不相信。
就算丰京的繁华远超安水郡,该有的穷人不会少,该有的拮据仍然在。
三百七十两,是他掌心仅有的钱,但也是多少的可望而不可得。
凭什么妄自菲薄?
又凭什么辗转难安?
当初他们能从一无所有,到上千两积蓄,到有作坊雇人手,再到买别院囤冰块。
如今三百七十两,就能在他郑如谦的手里变成三千七百两,再到三万七千两。
姜笙的脚上,一定会出现圆润的东珠!
悄无声息,刚才还满腹思绪的少年陷入梦乡。
梦里,妹妹穿着嵌了东珠的绣鞋,快乐地翩翩起舞。
梦里,三弟骑马持枪,英姿斐然。
梦里,他们坐在富贵的别院里,饮着酒品着茶,有数不清的家仆,有花不尽的家财。
最重要的是,他们住在一起,永不分开。
许默听见郑如谦绵长的呼吸,伸手为他掖了掖被角,也翘着嘴角睡去。
隔天。
许默要去国子监入学,备考会试。
家里人热络地准备笔墨纸砚,姜笙还提议要买一条质感上乘的绫罗长袍,生怕他被同在国子监学习的学子们瞧不起。
对此,许默摇头婉拒。
十四岁的少年铿锵道,“再好的绫罗绸缎,不如好好学习,我去国子监是为了备考会试,不是为了拼比炫衣,若是同窗因为区区衣裳便瞧不起我,那不交也罢。”
他就那样坚定地穿着安水郡带来的青色棉布长袍,袖身偏窄方便磨墨,棉布耐造不怕损毁,浅淡的青色犹如他稳重的性子,看着不起眼,却始终让人无法忽略。
就连笔墨纸砚都尽量用以前的,不额外购买。
郑如谦**鼻子,“大哥,你不用特意为我省钱,三百七十两也好,三百两也罢,都阻挡不了我在丰京做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