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好感 (第2/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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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柱动作很快,不一会儿饭菜就做好了。
众人在围坐到圆桌前,边吃边聊起来。
今天是不愁话题,光雨水今天这事,就足够他们说很久的了。
这件事主要由傻柱陈述,其它几人在一旁补充。
真别说,傻柱这个嘴皮子可真是溜,这一整件事被他说得是跌宕起伏,跟听书的感觉差不多了。
把在家留守的那几个听得是惊呼连连,就连许大茂这个亲身经历的人,也听得入了迷。
这个傻柱,不去说书还真是可惜了。
一大妈听到最后,给下了一句总结,“雨水啊,你最应该谢谢那个姓郑的小同志呢,要不是人家,今天这事可就不好收尾了。”
“一大妈,我有不同的意见,我觉得最应该感谢的副所长,要不是他找到那三块碎瓷,光有疑点没证据,我还是脱不了麻烦的。”
雨水这姑娘,不知道为什么,提起那个小郑就有点抵触的小情绪。
“对了,那几个人有没有说为什么要冤枉雨水?”娄晓娥对这个很好奇。
关于这个,他们还真都知道了,要不然他们也不会回来这么晚。
今天雨水碰上这事儿,说起来也是她倒霉,正好在特定的时间到了特定的地点,最主要的是,她骑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
原来,那个瓷瓶真的是金耀祖家祖上传下来的。
金家就住在北面那一块,祖上是开店做生意的,那条街上至少有五家店是属于他家的,家底颇丰,后来听说要公私合营了,他老子怕麻烦,就直接把店子全都给卖了,得了不少钱。之后就守在家里过过小日子,也挺美的,可是坏就坏在生了个不着调的儿子。
金耀祖自打没有读书之后,就整天在外面混,不乐意去上班。
用他的话讲,“我老子存的钱,够我用一辈子了,我为什么还要跑去上班,那么辛苦一个月才挣那几十块钱。”
久而久之,他就和这一片的小混混们混熟了。
因为他有钱,理所当然就成了这帮人的头头,人称“耀哥”。
当然,他们这些人虽然讨厌了点,也不敢做什么恶事的,要不早就被公安拎过去教育改造了。
今天这事的起因很简单,就是前几天因为金耀祖吹的一个牛。
具体为什么说起这个,他们都不记得了,只记得金耀祖当时说起他家有个宝贝,是祖上传下来的,非常值钱。
大家伙儿都不相信,起哄说耳听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