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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紧不慢,主动走向莫斯特,在攻击来临时先是左踏一步,然后右踏一步侧身,又轻而易举躲过。
这下莫斯特凝重了。
“能躲过我的攻击,不可能是无能之辈。”
“小鬼,你叫什么。”
“赫尔墨斯·耶梦加得。”
这一次赫尔墨斯回答了,很风轻云淡。
莫斯特感觉这个名字有些耳熟,像是在哪里听到过,不过一时间想不起来,但无所谓了,反正对方会死在他手中。
唰唰唰!!!
没有再继续交谈。
莫斯特双手接连不断的挥出,像是风火轮一样,只是短短的一秒就有十多道镰刀风刃密密麻麻的涌向赫尔墨斯。
肉眼可见的空气在撕裂摩擦,赫尔墨斯深呼吸一口气,见闻色高强度集中,因为对方的攻击太多了。
这不好躲。
不过这种环境更适合提高见闻色,还有身体的协调能力,但很危险。
呼!!!
手臂传来火热感,赫尔墨斯受伤了。
四周地面也无形的撕裂出一道道裂口,要知道那都是青砖大石,要不是躲避的快,赫尔墨斯的手可能就在地上了。
“见闻色霸气吗?”
莫斯特扫了一眼赫尔墨斯手臂上的伤口,若有所思后冷笑一声。
能在自己这么多攻击活下来,还只是受了一些皮外伤,除了见闻色霸气他想不到有什么力量。
在没有来普罗甸斯王国前,他镰刀杀手·莫斯特也是在大海上混过的,不说见多识广,但也不是那种从乡下来的海贼。
曾经他遇到的敌人也不是没有具备见闻色霸气,可最后都死在他的风刃下。
所以算不了什么。
“风刃乱舞。”
新一轮攻击来临。
莫斯特双手挥的更快。
密密麻麻的镰刀风刃,仿佛一群看不见的蜂群,一股脑的笼罩向赫尔墨斯,以这种密度即使有见闻色也不可能躲过。
难怪莫斯特那么自信。
有时候见闻色的确是个BUG,可如果攻击足够多、足够密集,把所有闪躲空间都压制的话,那么就算察觉到攻击轨迹也没用。
所以赫尔墨斯神色凝重了。
在见闻色的感知中,他感觉前方全都是攻击,对方很聪明封锁了他的闪躲空间,这很麻烦。
对别人来说除了硬抗别无选择,但赫尔墨斯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