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4 章 顾帅帅是预备小说家喵 (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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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奶牛猫抱着尾巴又闭上眼睛打起呼噜,常铭无奈地跳下软垫,垂头离开门卫室。
本来猫就是一种多觉的动物,猫更愿意赖在暖和的室内度过冷天,一天断断续续能睡十几个小时,所以作息正常的假猫常铭在一群“睡王”里只会格格不入。
这么看来,排除与生物上同类的交往,常铭的交际圈其实小得可怜,况且他要是没有自带翻译机,这交际圈都能缩成米粒大小。他能经常接触的动物有自己的生活习惯,他能经常接触的人有自己的工作与生活,他其实离孤独非常近。
缅因猫停下脚环顾四周,四周没有人,只有空荡荡的寂静在看着他。他像是在发呆,蹲在路边沿上出神地盯着某个点,耳朵和尾巴忠实反映他那不讲道理的、低落的心情。
【当猫真好啊。】,游溯曾这样向他感慨,【像帅帅你这样,不愁吃喝,不愁住,那么容易被爱,没有什么烦恼。】
【但当猫也要运气好,得碰上顾哥他们这样爱你的家人...不论是人是猫,生来的运气真的可以决定很多事情。】
流浪的五点半,被虐杀的白猫,差点死掉的黑头..还有多少没有家还在挨饿受冻的流浪动物...变成猫的常铭运气真的非常好,从开始被顾岑松捡回去养到现在,他没有吃过一点苦。许是前世当人时的好处忘不掉,现在这人不人猫不猫的心居然还因为没伴陪而伤感起来,这样真是有够贪婪的。
狠狠唾弃一番自己这矫情的样子后常铭在一块雪地上由外向内地绕圈圈,他边走边思考该如何解决感到无聊这个问题。首先通常意义上无聊就是没事干,或者说做什么都提不起继续做下去的兴趣和热情,所以他得找出一件他必须要持续关注、持续行动的事情,它不能是玩游戏或看电影那样的易消耗品,它可以在独身时占据自己的精神空白又能反馈东西给自己。
想一想,常铭,这很容易想到,你有平板有手机,上网冲浪自由都实现了,看个烂小说你都能在底下留一句“这写的什么xjb东西”的评论,你还有什么做不到。
草,想起这个评论常铭就生气,那本小说前天晚上才完结,典型的高开低走,走得比沙琪的便便还稀烂,刚开始看的时候心里有多期待后面就有多想咬人。开局男主死父死母死全族,中期努力升级,多番死里求生甚至连面子尊严都不要了,到这里常铭还能夸这男主有野心有大局,谁**能想到这狗东西打到最终BOSS,也就是杀他全家的仇人面前时居然因为看上仇人的女儿而放下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