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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小子给打死了,用您的竹条。”男童诈呼呼的指着外头。
“我去看看。”李先生放下碗筷,起身,领着男童返回学堂。
穿过内院,进入大堂,李先生便看到一群小孩围着小胖子,小胖子四仰八叉的倒地,不知死活。
当即吓了一跳,到内院喊来夫人帮忙照看小胖子,顾不得收拾许铃音,他有遣下人去就近的医馆请大夫。
好在学堂地段很好,医馆离的不远,很快大夫就来了。
大夫过来,看完后,脸色凝重:“倒无生命危险,只是少不得要卧榻修养数日。”
李先生如释重负。
“这孩子怎么受伤的?”大夫问道。
“稚童之间的玩闹.....”
“稚童玩闹,竟下手这般重?”
李先生再也按捺不住怒火,拎着许铃音的后领,把她拖过来,怒喝道:“许铃音,为什么恶意伤害同窗。”
许铃音大声道:“他抢我吃的。”
李先生更怒了:“就为了这个,你差点把人打死?”
许铃音倔强道:“他抢我吃的。”
这个又笨又倔的女童,让李先生出离了愤怒,刚要训斥,外头传来喊声:
“我家少爷呢,谁欺负我家少爷的。”
两个身体强壮的仆从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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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我觉得事件里穿插日常,体验会好一些,一个案子写的再精彩,其实一旦超过五六章,读者就会审美疲劳。所以穿插日常写,会让剧情更有吸引力,更放松,体验更好......嗯,这是经过专家卖鲍的肯定过的理论。
不过日常也有日常的缺陷,就是带给大家轻松的同时,会觉得有些水。
先更后改,这章写的有些急,错别字可能有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