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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龙虾的接受度确实不高,不过吃尸体什么的,也太荒谬了吧。
“槐哥儿,河里哪有那么多尸体给它们吃,就算有人溺毙,尸体也被打了起来了呀,再说了,河里的鱼能吃,小龙虾自然也能吃。”
呃……
事实的确如此。
长辈说什么他们就信什么,也没有仔细思考一番,被这么一点,便觉出吃尸体这个说法不对劲,实在太天马行空了。
“这是好东西,我家乡的人都爱吃。”
方槐本来挺排斥小龙虾的,但听见赵云川说他家乡的人都喜欢吃,也多出了几分好奇呀。
他想了解有关他的一切。
田向文面如菜色:“所以今天晚上还是要吃河虫?”
赵云川睨了他一眼:“你要不愿意吃就别吃,到时候可别流口水。”
“吃!”
偶像请他吃饭,那他必须给面子,跪着吃都要吃完。
其他人看见他们见了满满一大篓子河虫,脸上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有好心的提醒道:“赵小子,你是外来的不懂,这河虫不能吃,你捡河虫还不如捡螃蟹呢。”
赵云川都不想解释了,一个一个的解释,他嗓子真累,心也累。
田向文帮他解释:“能吃,川哥老家就吃这东西。”
众人震惊:赵小子老家这么穷的吗?连河虫都吃!
看不出来呀,穷乡僻壤还能养出这么矜贵的人。
“赵小子,如今的日子也好过,这东西不必再吃了。”
赵云川嘿嘿一笑,言简意赅:“婶子,好吃。”
众人:这赵小子不像是没吃过好东西的呀,居然会觉得河虫好吃?!
有人小声说道:“要不咱们也捡一些回去试试?”
“试啥试,这东西水渍渍的,比螃蟹还腥。”
陈氏看到这一幕很开心,果然是见不得台面的,连河虫都当个宝,她有些忍不住想嘴**几句,但一想到赵云川的嘴更**,最后硬生生的忍住了。
算了,这么多人在呢,要是吵不过的话,那多丢人。
赵云川整整捡了两竹篓小龙虾,自家四口人,田家六口人,除了小龙虾和螃蟹之外,应该再做点别的菜。
做点什么好呢?
赵云川还没想出来,方槐就说他今天打了只野鸡。
“槐哥儿,你想吃大盘鸡不?”
“大盘鸡是啥?”
“好吃的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