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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先辈食不果腹,吃着冻硬了的土豆,靠着顽强的意志力赢得胜利,实乃吾辈楷模,兰序对此一直谨记于心,告诫自己决不能只知道享受,食堂的菜已经足够好,我何德何能去嫌弃,更何况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只要是食物,就要抱着虔诚的心去对待,自然吃得下,还吃的高兴,这是国家对我的优待,我时刻抱有感激之情。”

汪顺:“……”

洪利全:“……”

他们一介武夫,思想方面看来还需要进步。

不过。

刚刚到底是谁跟他们两个,抢菜抢的水火不容的!

这些话,自然没让祝穗岁听到。

要是她知道的话,绝对会笑痛了肚子的。

没吃过就没吃过,还弯弯绕绕的不直说,不仅如此,这一番话下来,谁招架得住,直接就把人给说愧疚了。

陆兰序这人还真是够要面子的。

出去前。

陆兰序道:“对了,还有一件事。”

“什么?”正打算穿外套的祝穗岁,停了动作,看向他。

陆兰序抿了抿唇,“耳环的事情。”

闻言。

祝穗岁就想起来了,“你这是查清楚了?”

陆兰序点了点头,“确实是我送给你的那副,在陆家丢失后,辗转到了文工团于曼曼的手里,她说是逛街的时候,在一家小门帘的店里买到的,那家刚新开没多久,里面的首饰款式新颖,她就瞧上了这对,花了自己半年的工资买来的。”

他抿了抿唇,才继续道:“那家店我查了查,是小叔开的。”

这个故事的走向,是祝穗岁没想到的。

她怀疑过尤蓉,怀疑过陆雪珂,就是没怀疑过陆家小叔。

祝穗岁看向陆兰序,笑了起来,“那副耳环,你是怎么想的?”

人虽然在笑,但眼底却没什么笑意。

坦白说。

她有点在意。

主要是那副耳环,是陆兰序买来送给自己的,前期以为丢了,所以重新做了一副,可如今并不是丢了,而是被卖给了于曼曼。

对于于曼曼的心思,祝穗岁不知道陆兰序知不知道,可她是跟人打过交道的,她很清楚于曼曼是喜欢陆兰序的。

哪怕陆兰序已经结婚了,于曼曼仍旧还是喜欢,甚至为了陆兰序,主动来挑衅自己。

当时的自己,本就在离婚的边缘,被这么一刺激,回想起来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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