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绝代双雄 (第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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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欺骗对手,为他创造近身一击而杀的机会。
虽然郑大旗的身材,比船上的大部分倭寇都高出太多。然而,倭寇之中,也不是没有看上去人高马大者。
更何况,据他所了解,长船的主人,是一伙欧洲海盗。以欧洲人固有的傲慢,才不屑去分辨,中国人和倭国人之间的外观区别。
他的想法,迅速就得到了验证。
就在二人刚刚站稳脚步,四下环顾的瞬间,耳畔就传来了一声愤怒的鸟语,“韦摁死大?”(谁在那?)
“嗷哈游库塞以马斯……”郑大旗立刻将身体躬成了九十度,同时嘴里冒出了一长串倭国话,再加上其先前从死去倭寇身上扒下来的那身衣服,简直比倭寇还像倭寇。
对方是个北欧人,身材几乎跟韩庆之同样高,听不懂郑大旗在说什么,却明显放松了警惕。一边嘴里发出骂骂咧咧的声音,一边傲慢地上前数步,挑起镶嵌着玻璃的防风灯笼,直接照向了郑大旗和韩庆之两个的面孔。
韩庆之等的就是这个机会,果断向前迎了过去,掌中**奋力前刺。同时“热情”地搂住了对方的肩膀。
**无声地刺穿了对方的小腹,直达肾脏。提着灯笼北欧海盗身体僵了僵,瞬间毙命。
郑大旗迅速扑过去,从海盗手里接过灯笼。韩庆之则像个老朋友般抱着海盗的尸体,将其拖向船尾楼背后,推进翻滚的大海。
短短几个呼吸之后,韩庆之和郑大旗,又从角落里走了出来。
前者换上了北欧海盗的衣服鞋帽,颐气指使。而后者,则挑着灯笼,成为了倭寇跟班,亦步亦趋。
一缕月光恰恰穿过云层,落于长船的桅杆上。将桅杆顶部的海盗旗,照得清清楚楚。
旗帜中央,画着一个硕大的“v”字。边缘的两个斜杠上,则分别串着字母“o”和字母“c”。
这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旗帜,作为熟悉世界海军历史的共和国海军陆战队前上尉,韩庆之对这面旗帜,印象极为深刻。
在历史上,打着这面旗帜的荷兰海盗,以经商为名,行劫掠屠戮之实。沿着非洲海岸,一路烧杀劫掠,将战火、瘟疫和死亡,直接带到了南中国海。
这伙以公司为名称的强盗,抵达南中国海之后,先是在在巴达维亚,即今天的印尼雅加达建立了第一个军事要塞。随即,便将罪恶的黑手伸向了华夏。
公元1604年,东印度公司攻占了澎湖,随即被大明福建水师赶走。然而,其贼心不死,在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