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做生意的想法 (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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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分割完毕后,罗明珠端来两盆清水,“辛苦了,你们俩快洗洗手吧。”
小花爹冲了冲手掌和小臂上的血水,端起装内脏的盆就走,“这些玩意儿在家洗太费事,我拿去河边洗一洗。”
“诶,诶,李大哥,你歇着我来弄就好。”罗明珠急忙出声试图叫住他。
王秋菊在旁边洗着手笑了笑,“你自己得忙活到什么时候去,没事,让他去弄吧。挺大个爷们儿,干点活又累不坏,咱俩正好忙别的。”
罗明珠默默比了个大拇指。
对比那些家务一指头不碰的男人,小花爹胜出不止一点点。这么勤快又听话的男人,王秋菊的**水平不一般呐。
反正杜泽谦肯定做不到这种程度,从记忆里看,他可是从来没碰过洗衣做饭这种家务活的。
种田砍柴之类的力气活他倒是都做了,但脏污油腻的伙计他一向敬而远之,可以说是非常标准的读书人做派。
呸,差评。
杜泽谦在屋中狠狠打了个喷嚏。
听着院子里罗明珠几人一边忙活一边说笑的声音,他在屋里心神难安,禁不住有些焦虑烦躁。
几人说话的声音并不小,罗明珠夸赞小花爹的话杜泽谦在屋里听的真真切切,他心尖有点酸溜溜的。
如果他现在手脚都是好好的,那就不必劳烦其他男人来帮明珠干活了。
罗明珠不知道他此刻的心思,就算知道了,多半也就是白他一眼笑一笑而已。
她这会儿正忙着烧水洗肉切菜,杜泽谦已经被她完全忘在脑后了。
分割好的大块肉,按照晚上预备的菜式切下来不同的部位,再分别改刀成小块或者切成肉丝肉片肉丁。
王秋菊说自己没做过这么富裕的席面,把握不好肉的做法,所以主动包揽了清洗和烧火等打下手的工作,掌勺的事情还得罗明珠来做。
罗明珠自然不会推拒谦让,立刻便开始了全猪宴的第一道菜——红烧野猪肉。
原本她是打算直接水煮几大块的,到时候沾着调料吃,类似于手把肉的做法解馋又过瘾。
但后来考虑到野猪的肉偏柴偏硬,农家土灶又不像高压锅一样方便,想把大块野猪肉煮到熟烂太耗时,煮出来的肉也不好吃。
最后还是选择做一大锅红烧肉,与水煮相比,红烧口味更香更下饭。虽然猪皮剃掉了缺少了一点口感,但想必王秋菊一家人是不会介意的。
一大盆切成麻将大小的肉块已